关于开展肉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730434871/2018-0007 公开目录: 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8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药监局 文    号:
 

 

 

 

 

 

 

 

志食药监发〔2018〕18号

 

志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肉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局各股室、食品药品监察大队、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及各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近期,我县双河镇发生羊子疑似炭疽病例,为确保全县肉类质量安全,按照我县动物疫病防控紧急会议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将关于开展肉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肉类加工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肉类加工经营过程的监管,严格落实肉类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肉类加工经营的行为,集中排查和整治一批加工过程中影响肉类质量安全的问题隐患,切实保障我县肉类质量安全。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冻肉冷库、商场、超市、肉食店及肉食销售摊点、卤肉生产加工小作坊、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烤肉鸡羊肉馆等

三、整治内容

(一)肉类生产环节。以卤肉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检查对象,一查卤肉小作坊有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生产加工未经批准的项目;二查卤肉小作坊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三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四查卤肉小作坊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采购的原料肉是否均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五查有无存在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等恶性违法行为,是否使用腐败变质肉、私宰肉、病死肉、无合法进口检验证明的进口肉、过期冻肉、以及回收食品加工肉制品,是否使用其他动物肉假冒牛羊肉加工肉制品。六查生产加工过程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生产必备条件是否保持良好,卫生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关键工序是否控制到位,是否严格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七是不合格产品及原料处置情况。是否对不合格品、回收食品、过期食品建立了有效处置制度,销毁处置情况是否严格进行了记录。八是检查从原辅材料采购查验、销售的全过程可追溯台帐是否如实、按要求建立,是否实现了可追溯。

(二)肉类流通环节。以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冻肉冷库、商场、超市、肉食店及肉食销售摊点为重点检查对象。一查肉类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是否合法;二查肉类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要求,环境是否整洁卫生,不同品类的经营场所是否相对隔离,经营场所是否与生活区域、熟食销售区域分开;三查从事肉类经营的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四查销售肉类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经营冷却冷冻肉的,是否配备冷却保鲜货柜、冷藏冷冻柜(库)五查肉类经营者是否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屠宰、批发企业购进肉类产品,购进时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的相关资质证明、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凭证,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六查肉类经营者销售产品时是否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从事预包装进口肉销售的,进口肉是否有中文标签或者说明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禁止销售的生鲜肉;查猪肉、牛羊肉、禽肉等各类肉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及时清除变质、过期肉品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品。是否记录每批肉品的出入库(柜)时间、冷藏温度和保质期等。冷却肉、冷冻肉贮存温度、相对湿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温湿度测量装置、监控装置,是否定期维护、校准。严密防范和堵截病死肉品及未经检验检疫肉品入库出库。

  (三)肉类消费环节。以大型餐饮单位烤肉店、鸡羊肉馆为重点检查对象,一是是否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鲜肉和肉制品;二是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鲜肉及肉制品时,是否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是否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三是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鲜肉及肉制品时,是否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是否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四是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鲜肉及肉制品时,是否确认其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是否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五是从农贸市场采购鲜肉及肉制品时,是否索取并留存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是否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六是从个体工商户采购鲜肉及肉制品时,是否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是否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七是是否有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和肉制品,是否有从私人屠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期一个月。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肉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耀功   局长

副组长:刘志飞   副局长

        刘兆霖   监察大队队长

        刘亚龙   检验检测站站长

成  员:樊建斌   保安所所长

        姚文强   杏河所所长

        卜祝明   顺宁所所长

        王  刚   双河所所长

        边  旭   永宁所所长

        曹天雷   旦八所所长

        郭俊武   金丁所所长

        王海发   义正所所长

    由于此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各所要周密安排,集中人员、集中力量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肉类生产经营户全面排查,督促其严格落实肉类产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严禁采购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肉类产品。

广泛宣传培训,加强社会监督。各所要广泛宣传培训,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行为,大力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教育,加强肉类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及时公布肉类案件违法行为信息。 

    加大惩处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各所要严把肉类销售、加工、餐饮关。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的肉类生产经营者,要依法撤销许可,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要加大与公安、工商、畜牧等相关单位联合执法,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确保有案必查、有查必究、有究必果。

 

 

                           志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日

 

 

 

 

 

 

  志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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