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开展城市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684771075/2018-0150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29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信息办 文    号: 志住建发〔2018〕4号
 

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各方责任主体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燃气使用安全,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市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范围

时间:2018年1月28日—2018年1月30日

范围:天然气公司、各加气站、液化气储配站、燃气安装维修企业。

二、检查分组

本次检查成立城市燃气安全检查小组,检查小组由副局长郭耀晖同志负责,参与人员从局机关抽调。

三、检查内容

1、燃气经营企业取得经营资质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燃气设备设施(压力容器、泄压、防爆、防雷、防静电、喷淋、安全通道、监控预警)情况;

4、企业安全制度建立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5、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及预演情况;

6、对用气居民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情况;

7、燃气管线保护及敷设管线警示标志设立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企业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岗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责任体系到位、管理机构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夯实主体责任。检查小组按照行业监管要求,“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在检查中对发现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坚决要求立即整到位,对不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安隐患全排查全覆盖。

(三)加强整改落实。各企业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我局进行复验,确保整改无遗漏。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造成不良后果的,我局将严格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bet365手机版下载办公室主办  志丹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电话:0911-6625188  网站标识码:6106250020

ICP备案号:陕ICP备13008539号陕公网安备 61062502000009号

志丹县社会事业大楼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