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王瑶水库环境保护整治方案
索引号: 684771075/2018-0113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0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信息办 文    号:
 

为加快解决王瑶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依据市县水污染防治和铁腕治水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两年整治,全面完成王瑶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边界标志设立和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整治,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保护区划定。重点检查王瑶水库保护区依法划定情况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规要求的,限期划定或调整。

(二)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重点检查王瑶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的设立情况,不符合法规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整治。重点检查王瑶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养殖等问题,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底排查。根据王瑶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时间节点要求,由县环保局牵头,杏河镇、张渠便民服务中心、侯市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对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专项排查,逐一核实水源地基本信息,查清王瑶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定、边界设立以及环境违法问题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报县政府,并向社会公开。

(二)开展清理整治。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杏河镇、张渠便民服务中心、侯市便民服务中心和县水务部门要组织水源日常供水管理单位,根据问题清单制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排查后出现的违法问题及时列入整治范围。2019年11月底前,完成王瑶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三)逐一核查销号。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并报县政府备案。2018年5月起,杏河镇、张渠便民服务中心、侯市便民服务中心及县环保、水务部门每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政府;每月25日前,县政府将全县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环保、水务部门。2018年11月20日前和2019年11月20日前,杏河镇、张渠便民服务中心、侯市便民服务中心及县环保、水务部门将当年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县政府;2018年11月底前和2019年11月底前,县政府将当年全县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市环保、水务部门。

四、任务分工

专项行动由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务局、住建局、经发局、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畜牧局、交通局、卫计局等单位配合,督促指导杏河镇、张渠便民服务中心、侯市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专项排查和问题整改,核查整改情况,加强跟踪督办。县环保和水务部门主要负责王瑶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现场排查及环境违法问题执法处罚工作;经发、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畜牧、卫计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水源地建设、水源保护区划分、勘界定标和环境整治、违法建设项目清理等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落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杏河镇、张渠便民服务中心、侯市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单位是辖区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统筹设计、通盘考虑,明确任务路线图,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排查,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环境违法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处理、分类处置,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县环保、水务部门要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要严肃追责。

(二)明确整治标准。杏河镇、张渠便民服务中心、侯市便民服务中心、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水源地环境保护需要,依法依规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定、标志设立和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对保护区划定不合理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规要求的,要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按法定程序予以调整或划定;对未设立保护区界标和警示牌或设立不符合法规要求的,要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予以设立或纠正;对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进行清理整治。

(三)严格责任落实。杏河镇、张渠便民服务中心、侯市便民服务中心,相关部门要勇于承担,敢于碰硬,做到排查无盲区、无死角、环境违法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县环保部门会同水务部门定期开展督查督办,重点检查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是否到位,督促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缓慢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要问责。

(四)强化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要在政府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2018年5月起,同步公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县环保局、水务局将结合实际情况,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执法检查,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2018年5月起,政府网站每月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五)健全长效机制。杏河镇、张渠便民服务中心、侯市便民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运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bet365手机版下载办公室主办  志丹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电话:0911-6625188  网站标识码:6106250020

ICP备案号:陕ICP备13008539号陕公网安备 61062502000009号

志丹县社会事业大楼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