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索引号: 684771075/2018-0028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6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信息办 文    号: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中相关要求,提出本工程需完善的主要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专项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程项目部必须对进场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工地扬尘预防治理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严禁上岗,同时应执行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府发布重污染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⑵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有严重污染日时,严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

⑶灰土拌合、混凝土拌合是施工期主要的固定污染源,要求在地面风速大于四级时尽量停止施工作业。对拌合设备应进行较好的密封,并加装二级除尘装置,对从业人员必须加强劳动保护。灰土、水泥混凝土集中拌合,封闭装罐运输;拌合场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与其距离应在300m以上。

⑷拌合站、预制场对建材堆场合理选址,尽量远离地表水体;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堆放,并采取防风防雨措施。

⑸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中的一种,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严禁裸露。

⑹对作业面及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或采取遮盖,对施工便道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起尘量。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

⑺施工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在开挖路段及敏感点区域定时洒水,减少扬尘。

⑻在公路两端设置工程概况标志牌,标志牌上必须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应包括施工企业电话和主管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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