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事故防范及处理
索引号: 684771075/2018-0025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9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信息办 文    号:
 

为了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安全,国家及有关部门已制定了相关法规。结合道路运输实际,具体措施如下:

⑴由道路管理部门中的环保部门、路政部门、监控中心成立事故应急小组,并编制应急计划。一旦发生危险品燃烧、爆炸、泄漏或人员中毒等事故时,应急小组一方面及时控制污染现场,另一方面通知相关机构进行控制和清除。

⑵强化教育和培训,加强管理:道路管理部门和从事危险品运输的单位应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部门颁布实施的相关法规,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安全技术规定和操作规程以及市、区政府发布的有关道路运输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办法等。

①由道路管理部门建立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调度和货运代理网络。

②由道路管理部门对货运代理和承运单位实行资格认证。各生产、销售、经营、物资、外贸及危险品货运代理和承担单位,应向道路管理部门报送运输计划和有关报表。

③危险品货物运输实行“准运证”、“驾驶员证”、“押运员”制度。所有从事危险品货物运输的车辆要使用统一专用标志,定期定点检测,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考核。

④实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制度。危险品运输对环境最大的潜在威胁在于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和空气,而这类物质一般均用封闭容器运输。管理部门应设置危险品运输申报点,应对各种未申报又无危险品运输标志的罐车、筒装车进行检查。对载有危险品,但未办理有关证件或未按规定加装危险品运输标志的车辆均不允许进入道路行驶。对申报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行“准运证”、“驾驶员证”、“押运员证”和“危险品运输行车路单”检查。

⑤为确保突发事故可以得到及时处置,道路管理部门应准备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道路管理部门应配备事故应急车,以便于危险品运输事故发生后,尽快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在大桥处设置报警电话和警示牌,以便于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后及时通知管理部门,有利于管理部门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态严重程度,并及时与公安、消防和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采取紧急营救措施,防止污染事态扩大。

⑥驾驶员在运输途中必须集中精力,注意观察路标,中途不得随意停车等;司乘人员应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运输途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时,驾驶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公安、消防、环保等)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⑦在大雾、大风等不良天气条件下,应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将危险品运输风险降至最低程度。

       

      

bet365手机版下载办公室主办  志丹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电话:0911-6625188  网站标识码:6106250020

ICP备案号:陕ICP备13008539号陕公网安备 61062502000009号

志丹县社会事业大楼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