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志丹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索引号: 016077694/2018-0063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26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    号:
 

一、部门主要职责

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

救灾救济:防灾减灾、灾情信息管理、救灾捐赠、物资调配

社会福利:居家养老、日间照料、农村互助幸福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残疾人“两项”补贴

社会事务:农村“三留守”、困境儿童、孤儿、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保护、家暴救助、殡葬管理、公墓(殡仪馆)建设、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优抚安置:优抚抚恤、烈士褒扬、退伍安置、社会定补

基层政权:城乡社区建设、社区网络信息平台、“四社联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慈善募捐、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队伍建设

区划地名:区划调整、界线管理、地名管理

双拥创建:双拥创建

老龄事业:高龄津贴

福彩事业:福利彩票发行

民族宗教:民族管理、宗教事务

党的建设: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

其他工作:脱贫攻坚、“两联三包”、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财务统计、机关事务、政务信息、目标责任考核、工青妇、计划生育、环境卫生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今年民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县委二十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紧扣“追赶超越”,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完善“三个体系”、强力推进“三个重点”、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不断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三个共享”,不断开创全县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不断完善“三个体系”

一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坚持以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为切入点。按照《bet365手机版下载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切实履行镇(办)人民政府是城乡低保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及日常监管的责任主体和民政部门审批的责任主体,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适度扩大低保覆盖面,重点整治“拆人并户、挂靠保障、人情保障、名存实亡”等违规违纪问题,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般性临时救助按照《志丹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由镇(办)予以救助;特殊困难家庭需救助的,镇(办)按规定程序审定后上报,由县民政局审批救助。按照“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银行转账”的工作流程,实现档案资料、审批文件、银行转账、信息上传“四个统一”,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主动发现机制,各镇办“救急难”窗口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出现突发事件或临时困难的家庭,及时予以救助或按规定程序上报,切实解决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全面贯彻执行《志丹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加强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巩固提高定点医院“一站式”医疗救助成果,切实加强医疗救助监督管理,提升医疗救助制度效能。健全完善救助家庭信息部门间核对机制,加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实现公安、房管、金融机构等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准确认定救助对象,提升救助准确率。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救助信息长期固定公示制度,提升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同时,将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及时录入《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

二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合理需求。老龄化是我们当前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我们要积极作为,探索实现“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社会代养、居家互养”等养老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设施改建,进一步完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专区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医养结合示范养老机构建设,继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和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力度;选派护理人员到省市参加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责任和护理补贴。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今年新建22所农村互助幸福院,完善东武沟和麻地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配套设施建设;今后积极建议政府在大型园区、社区、重点镇建设规划中统筹安排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老年人生活健康、娱乐、休闲等提供服务场所。出台《志丹县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和《志丹县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暂行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泛开展敬老爱老主题系列活动,扎实做好老年人维权和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全面开展百岁老人清理核查工作;切实做好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自然增减申报和系统信息更新工作;对全县65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摸底调查,努力解决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问题。

三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水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激发基层社会活力。不断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新建旦八镇沙渠、杏河镇沙湾、义正镇义正3个农村社区。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加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力度;稳妥推进“四社联动”和社区协商工作,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继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扎实推进城镇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加快居民信息录入进度,实现省市县三级居民信息共享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指导6月底前完成第十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抓好新任村委会主任培训工作;按照工作程序,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稳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修改完善符合村情民意的村规民约;推动村务公开,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配合公安、组织、纪检等部门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活动,促进村风民风建设。

(二)强力推进“三个重点”

一是重点推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出台《志丹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修订完善《志丹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统筹灾害管理,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探索建立防灾减灾救灾协同联动机制。抓好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利用“5·12”防灾减灾日,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加强部门之间协作,提升防灾减灾备灾水平。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站标准化建设,今年实施消防、路灯等附属工程建设,推广北斗综合减灾示范项目应用,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值守,提高灾情报送时效性、准确性。积极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是重点推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坚持统筹发展基础性、慈善性、科学性福利事业,促进改革成果共享。严格福利彩票销售站点的审批,优化福利彩票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福彩销售站点日常管理,充分利用国家福利彩票返还公益金谋划社会福利事业项目建设,开展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等社会福利活动。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政策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慈善法》,大力推荐表彰群众身边慈善榜样,稳妥推进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重点加强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按照新时代关于完善优抚安置制度、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着力提高优抚安置水平。继续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县成果,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元旦、“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开展双拥走访慰问活动,鼓励驻志部队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对刘志丹烈士陵园消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刘志丹出生地金汤和故居芦子沟部分基础设施进行加固维修。定期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实现优抚对象数据精确管理,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认真做好各类新增优抚对象的资格审核和上报工作,更新完善烈士褒扬和优抚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按时完成退役士兵和军退移交地方管理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切实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

(三)着力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坚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提供更加便捷、多样的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深入推动殡葬改革,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厚养薄葬、移风易俗的新风尚,做好清明节等重大节日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依法加强丧事活动,重点开展城市规划区乱搭灵棚专项整治活动;对殡仪馆管理用房、吊唁厅等服务设施进行维修完善;扎实开展殡仪馆和德明园公墓区域绿化、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救助管理站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出台《志丹县流浪乞讨救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责任,认真做好《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更新工作。全面落实孤儿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孤儿大学生助学工作。坚持依法登记,严格审查婚姻手续,推进婚姻登记失信联合惩戒,10月底前完成历史婚姻信息补录工作;不断加强婚姻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婚姻调解室作用,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配合公安、法院、房管等部门单位做好婚姻案件调查,力争实现婚姻登记信息与公安、法院、房管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日常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宗教慈善周”工作,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切实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信访维稳工作,杜绝乱修乱建问题。

二是推动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社会组织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与成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等级评估,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对脱钩后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和严重失信名单管理。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与党建工作“三同步”,继续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认真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社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推动社会组织扶贫项目落地生根。

三是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做好地名普查工作数据修改完善工作,推进地名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地名普查档案管理,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地名文化宣传,做好地名志编纂、地名标志设置更新完善工作。全面完成吴起志丹线、志丹甘泉线界线联检任务,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努力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三、不断强化民政自身建设

发展民政事业,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的执政基础。我们要践行亲民爱民为民思想理念、贯彻新时代民政工作新要求,着力强化民政自身建设,为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基础性保障。

(一)以党建为统领,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基层民政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主线,创设民政“党建学堂、业务课堂和道德讲堂”,让课堂成为党员干部学习党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好帮手,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在党委层面上,要强化“一岗双责”,保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在支部层面上,要配好支部班子,夯实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党员层面上,要广泛开展“亮身份、做表率、当模范”活动,坚持以党的宗旨为最高点,以党员的模范作用为最高追求。积极响应城市党建“同心圆”工程,开展支部、党员“双进”社区活动,主动融入城市大党建格局,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时刻以“五好”党员标准要求,从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建立民政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有效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打造一支“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以纪律为准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引,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成果。落实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改变作风,素质提升,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对外形象,努力打造“廉洁民政、阳光民政”。抓廉政勤政,形成廉政履职、一岗双责、阳光监督、社会评议、失职违规问责制度,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着力解决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纠“四风”,全力预防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民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为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严肃纪律保障。

(三)以责任为导向,加快民政法治建设。新时代民政工作进入法治化建设,强化施法、推动执法、深入普法,在法治轨道上奋力推进新时代民政向纵深发展。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办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不能“讲人情、走后门”。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和使用的精准度,时刻牢记所有民政资金都是“高压线”,所有政策法规都是“稳压器”,切实做到民政资金“三透明”:使用政策明、来源渠道明、使用对象明,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用到该用的地方,发挥最大的效益。加快民政法规体制建设,按照各级已出台的行业标准、指标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始终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不超越上限,不突破底线,不随意开口子。开展民政普法宣传教育,促进民政政策、办事流程和办事结果公开透明,确保各项民政事务都有法、有规可依。

(四)以职责为根本,强化民政效能建设。针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意识。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建设,每个镇(办)民政办公室配备3—5名在编专职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民政协理员(灾害信息员),积极协调落实镇(办)民政工作经费和村级民政协理员(灾害信息员)补贴待遇。落实首问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能办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或转办工作。制定民政工作年度培训计划,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领域工作要认真负责,切实加强民政干部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工作交流。整合资源,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坚持设施改造与功能提升相结合,全面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民政服务水平“规范化、程序化、精准化、公开化”。

同志们,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新整装再出发,全力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做好2018年各项民政工作,不断开创全县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实现“追赶超越”、构建“三个志丹”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9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志丹县民政局(本级)机关

2

志丹县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

3

志丹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

志丹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5

志丹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

志丹县殡葬管理办公室

7

志丹县陵园管理所

8

志丹县老龄工作领导办公室

9

志丹县慈善协会

10

志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6人, 实有人员17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51.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5351.09万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5143.49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207.60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5143.49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207.6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2091.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51.6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共计1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动。会议费预算0元,培训费预算0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局预算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07.6万元,(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3.机关运行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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