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志丹县人社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索引号: 016077694/2018-0039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26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    号: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制度总体改革方案,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推行科学化、法制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

2.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负责公务员的培训、登记及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做好县乡国家公务员统计和年报工作。

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军官及随调家属的工作安排、户口接转和子女入学入托等工作。

4.负责全县人才工作,拟定人才资源开发规划规定,负责全县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工作;指导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全县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依法管理人才服务机构和人才市场;负责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承办县政府机关公务员的招收和调整工作;监督和指导事企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工作。

5.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领导干部行政任免的有关事宜。

6.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工作;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待遇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事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伤亡定性、因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企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的培训和考核;负责机关事企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承担机关事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职能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工作。

7.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各类人才考试。

8.按照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代理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拟定劳动争议处理的制度、劳动仲裁规范和规划的实施办法;负责县劳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政策的贯彻执行。

9.负责落实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管理劳动力市场,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

10.拟定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和企业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的具体方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督指导社会保险基金缴纳、支付、管理和运营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信息工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是着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00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次),组织就业及创业培训500人(次)。二是完善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晓率、发放率达到100%,参保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落实丧葬补助制度。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切实开展社会保障费征缴工作。全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2万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和发放。三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更加注重农民工群体权益维护,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活动,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集中整治突出违法问题,及时查处恶意拖欠农民工资等重大违法案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推动微小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四是加强系统自身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努力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工作上形成合力、文化上形成风格、服务上形成品牌,努力建设一流的队伍、树立一流的形象、创造一流的业绩,为全县政府机关和公务员队伍作出表率。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9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志丹县人才交流中心

3

志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4

志丹县就业服务中心

5

志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6

志丹县医疗保险经办处

7

志丹县农村合作医疗经办处

8

志丹县劳动人事仲裁院

9

志丹县退休职工管理所

10

志丹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99人;实有人员173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16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44.91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3344.9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54万元,主要因为2018年财政配套养老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部分直接预算到了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344.9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54万元,主要因为2018年财政配套养老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部分直接预算到了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3344.9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54万元,主要因为2018年财政配套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直接预算到了单位。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2795.81万元,较上年增加354万元,主要因为是2018年财政配套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直接预算到了单位。公用经费支出549.10万元,较上年没有增长。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1561.35万元,较上年增加354万元,主要因为是2018年财政配套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直接预算到了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549.10万元,较上年没有增长。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4万元,较上年没有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共计2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动。会议费预算0元,培训费预算0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为41.9万元,较上年没有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3.机关运行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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