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残疾人法律援助指南 |
联系电话 |
0911-6622763 |
投诉电话 |
0911-6621148 |
办理地址 |
志丹县红都街刘志丹烈士陵园旁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法律援助条例 》。 |
许可条件 |
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困残疾人 |
申请资料 |
残疾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和《残疾人证》;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明材料;
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
办理程序 |
残疾人(或法定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经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批准→进行法律援助 |
办理部门 |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八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0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事项类型、服务对象 |
公共服务、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