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
联系电话 |
0911-6622763 |
投诉电话 |
0911-6622620 |
办理地址 |
志丹县朝阳街032号政府大院前楼1楼111 |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许可条件 |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业务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
申请资料 |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公证的文书;
3、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办理程序 |
公证咨询、申请、受理、交纳费用、审查核实、出具公证书、立卷归档、保管利用 |
办理部门 |
志丹县公证处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八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0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事项类型、服务对象 |
公共服务、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