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流程 |
联系电话 |
0911-6622023 |
投诉电话 |
0911-6622289 |
办理地址 |
志丹县红都街131号 |
许可条件 |
凡具有志丹县农村户籍的居民 |
申请资料 |
1.续保农村居民需向原参保社区提供本人姓名及本人身份证号码。 2.新参保农村居民需向所属乡镇、社区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保情况的有效证明和近期照片(一寸彩照一张)。 3.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需向所在学校提供本人姓名及户口本身份证号码。 4.低保人员,需提供低保证、领取低保金发放存折。 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农村“五保”人员,需提供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符合“五保”人员的证明信。 |
办理程序 |
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年度参保制度,每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普通居民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期;每年9月1日至10月15日为各类学生办理下一年度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期。其余时间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
办理部门 |
本人所属乡镇、社区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八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现场办结 |
承诺时限 |
现场办结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1.城乡居民缴费分为150元、100元、和65元三个档次,个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参保缴费;城乡居民中享受低保的人员,农村“五保”、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个人不缴费。 2.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个人缴费20元;低保、残疾人家庭的各类学生和婴幼儿,个人不缴费。 |
事项类型、服务对象 |
公共服务、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